党委统战部党委统战部负责学校统一战线工作。
1.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,研究制定相关发展规划、工作计划、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。
2.负责引导学校统一战线各界人士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把握正确政治方向,为国家、地方和学校发展服务。
3.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、统战团体加强自身建设,围绕学校中心工作,发挥各自的特点和优势开展活动。
4.加强与各级统战部门、人大、政协和各民主党派省委机关的联系,做好党外人士政治安排、实职安排、社会安排的推荐工作,支持他们积极参政议政、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。
5.建立健全校院两级党政负责同志与党外人士联系交友制度,及时通报情况,回应意见和建议。
6.做好民族宗教工作,牵头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。
7.做好归侨、侨眷、留学归国人员和港澳台同胞工作。
8.督促、指导和检查基层党组织统战工作;加强专兼职统战干部队伍建设。
9.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社会主义学院社会主义学院负责学校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、统一战线其他领域代表人士及专兼职统战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,与党委统战部合署办公。
1.负责各民主党派、统战团体、专兼职统战干部及统战其他领域代表人士的教育培训工作。
2.负责社会主义学院师资队伍建设、课程建设、教材选用工作,组织开展教学质量评估。
3.负责组织开展有关统战研究工作。
4.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